刘春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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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

疫情下因防控措施无法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怎么办?


来源:烟台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handlawyer.cn/ 时间:2024-04-23 13:30:18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尽可能采取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各方能够达成一致的事项,可以直接作出股东决定。在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的情况下,需要保存好视频录像、语音录音等资料,并及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记录和决议由各股东签名、盖章邮寄回公司留存。
    股东人数较多的股份公司也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如股东因感染新冠病毒进行治疗或被采取隔离措施等原因无法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会议的,如不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推迟召开会议的时间、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方式和注意事项主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公司法》第 112 条规定股份公司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委托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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